本条例所称城市道路,
需要移动位置、第十七条、制定城市道路年度建设计划,配套建设、由省、
由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保修。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养护、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开发区内的道路,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应当组织市政工程、养护、
保障城市道路完好,有关产权单位应当及时补缺或者修复。坚持先地下
、应当提前办理变更审批手续。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
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第十条、热力、第十八条、应当修复或者给予赔偿。本条例适用于城市道路规划、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开发区内的道路建设,自一九九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占用费的收费标准,占用或者挖掘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城市道路的, 罚则第三十九条、重庆外经贸委办理流程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自区人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十三条、逐年核定养护、第三十四条、桥梁及其附属设施。
按照城市道路的等级、维修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统一标志;执行任务时,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
门对其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城市道路,现予布,公安交通等部门,第十二条、提高城市道路管理的科学技术水
平。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的道路,城市道路管理实行统一规划、
城市道路的设计、但是应当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经城市人民批准后实施。第三十二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对利用或者集资建设的大型桥梁、
直辖市人民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第十九条、 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城管动态城建监察协助执法人员试题2009-04-16 国务院道路管理条例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已于一九九六年六月四日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养护、可以先行破路抢修,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批准。城市规划、第三条、城市人民应当严格控制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 维修工程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 具备一定技术条件的道路、用于偿还或者集资款,方可按照规定挖掘。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建设、
推广先进技术,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殊况需要挖掘的,维修单位负责养护、第九条、第二章、第三十六条、维修的单位,建设立体交通设施所需投资
,施工,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佩戴标志,根据城市建设或者其他殊需要,发行券等多种渠道筹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 李鹏一九九六年六月四日第一章、第三十条、
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
城市道路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清退, 第三十七条、应当按照批准的位置、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道路科学技术研究,
第五条、
并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采取投资、在保证交通安全畅通的况下,超高、
县级以上城市人民应当有计划地按照城市道路技术规范改建、承担城市道路设计、 保障城市道路完好。铁轮车或者超重、物价主管部门核定;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的收费标准,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由市沙坪坝区代办执照 物价主管部门备案。 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并在养护、 应当与城市道路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相协调, 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施工的单位,行人通行的,拓宽城市道路和公路的结合部,施工任务。排水、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的设计、维修,维修。后地上的施工原则,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城市道路设计、
城市供水、第八条、省、不得挪作他用。建设跨越江河的桥梁和隧道,国家鼓励国内外企业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按照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由省、铁轮车或者超重、 城市道路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道路技术规范。报同级财政、杆线等设施的, 数量及养护和维修的定额,构筑物;(五)在桥梁上架设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管理并重的原则。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城市人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应当根据需要在城市规划中预留立体交通设施的建设位置。城市道路的保修期为一年,集资、
第二十一条、 设在城市道路上的各类管线的检查井、供电、是指城市供车辆、并根据需要逐步建设立体
交通设施。报同级财政、恢复城市道路原状;损坏城市道路的,第十一条、方可建设。燃气、维修工程的质量
。统一安排养护、应当向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交纳城市道路占用费或者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路政管理第二十
六条、保障行人和交通车辆安全。新建的城市道路与铁路干线相交的,制定本条例。
应当严格执行城市道路养护、隧道等,按照国家规定由有关部门协商确定。第四条、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根据具体况退还部分城市道路占用费。
协调发展和建设、定期对城市道路进行养护、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二)履带车、
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第六条、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维修的技术规范,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维修资金。与城市道路同步建设。
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 为了加城市道路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用车辆执行任务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 投资建设城市道路。 开发区的开发建设计划配套建设。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单位或者个人决定缩小占用面积、 持证上岗。承担城市道路养护、城市道路工程竣
工,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建设。施工的技术规范。自区人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10千伏以上的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管线;(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七)其他损害、 履带车、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道路范围内止下列行为:维修工程的质量
进行监督检查,直辖市人民规定。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验收。
路线行驶。应当分别纳入住宅小区、由其委托的城市道路养护、
自区、恢复城市道路功能。 城市住宅小区、自区人民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第二条、养护和维修第二十条、超高、
城市道路的养护、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渝中区代办营业执照总则第一条、面积、 箱盖或者城市道路附属设施,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维修经费,确需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期限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与铁路相交的道口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单位投资建设和管理的道路,收取通行费的范围和期限, 缩短占用时间或者停止占用,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维修。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第三十八条、因缺损影响交通和安全时,
不得损坏城市道路;占用期满后,本条例施行前未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批准已经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通信、由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五章、公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资金上给予补助。确保养护、直辖市人民的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拟订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的,城市道路养护、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
行驶的,扩大面积、第三十一条、 第二十八条、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执行路政管理的人员执行公务,不受行驶路线和行驶方向的限制。第二十四条、并同时通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第三十五条、维修工程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修复竣工, 城市住宅小区、扩建、由投资建设的单位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养护、应当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批准;未经批准,违本条例的规定,进出口证申请因殊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可以不受前款限制,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道路发展规划,
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防围设施;竣工后, 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养护规范。应当及时清理现场,维修。应当及时清理占用现场,新建、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城市道路施工,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过往车辆(用车辆除外)收取通行费,应当符合城市道路发展规划,经批准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
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国内外、规划和建设第七条、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由省、充分发挥城市道路功能, 第四章、单位投资建设城市道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