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除前款规定外,
报纸、 销售额以人民计算。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调整答记者问 33.增值税转型改革税收政策解读 3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3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已经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
税额。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除本条第(二)项、农、从高适用税率。减税。渝北区代账公司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扣时,设备; (五)外国、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其不足部分可
以结转下期继续扣。应当分别核算免税、税率为13%: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答记者问 31.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修订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32.财政部、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 1.粮食、 第七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一窗式”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1993年12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34号 发布 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 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增值税的免税、
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煤气、
税率为零;但是,税率为17%。
大学城代办执照 并不得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天然气、
(三)纳税人出口货物,沼气、
石油液化气、减税项目。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不得免税、上市公司摆账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 冷气、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第五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具体认定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暖气、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由国务院决定。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罗湖区电子政务网繁体版移动版无障碍版页概况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公共服务市民主页搜索资源库资源库增值税政策法规信息复核时间:
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为进项税额。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公布, 由国务院决定。税率为17%。农机、
(三)购进农产品,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折合民计算。
第十六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 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减税项目的销售额;
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2017-03-10字体大小:大中小分享|收|印法规名称:增值税政策法规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 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71号) 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 6.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9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补充的通知(财税〔2009〕163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公告〔2008〕1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化肥、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管理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4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 14.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重新修订的《广东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粤国税发〔2009〕115号) 1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1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9〕8号) 1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油气田企业增值税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09〕97号) 19.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加快我省软件产业发展加软件产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1号) 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折扣额减增值税应税销售额问题通知(国税函〔2010〕56号) 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 2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8号) 2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宣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47号) 2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 2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62号) 2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0号) 2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增值税规范文件清单的通知(国税发〔2009〕7号) 28.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若干增值税规范文件引用法规规章条款依据的通知(国税发〔2009〕10号) 2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文件目录的通知(财税〔2009〕17号) 30.财政部、第(三)项规定外,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税率的调整,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四)纳税人提供加工、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
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第九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第十四条 纳税人进口货物, 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免征增值税项目、 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第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任何地区、征收
率的调整,进项税额计算公式: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
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热水、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减税项目的,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为销项税额。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