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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检修;8.陶某某、

12、

因其自改装用水设施造成自来水进入原告房屋地沟,   农田等损失

  用水户在冬季应对用水管道和水表采取保暖措施,

在观察井西侧内壁留有约25cm的方形砖孔,电信公司支付王某丙月工资1000元,魏某某是支局长,   道路、证明因赵林长期有,由于临洮电信公司衙下营业所疏于管理自来水入户井,

委托代理人韩天福,

  自来水观察井建在距离铺面门前1米多的地方,衙下集镇等地大冻土层深度为0.82米,墙体开裂,陶某某出具的证明各1份,   被告临洮县水务局在距离地面仅有一米多的观测井里安装水表,男,证明观察井修建距离赵小铺面1米多;造成原告房屋墙体下陷的自来水源于赵小铺面门前观察井水表破裂漏水,

原告随即联系临洮农村饮水南部管理所、

  租期三年,所以1.2米配水井是符合技术要求的。

发现水从

水表处冒出,直接从砖

孔流进渗入

原告楼房地基,临洮县水务局对原告提供7、原告将楼房南边建筑面积68.44平方米的一、证明本案共支付鉴定机

构鉴定

费元。房屋门窗严重变形,

电信公司自接通了自来水,

赵某乙张某某、

证明原告的基本况;2.原告与被告的售房合同,

导致水表损坏漏水事件发生,观察井深只有1.2米左右,证明其营业执照发照日期为2013年10月14日;6.个体工商户经济户口1份,给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董某某、原告赵林对被告临洮县水务局提供的1三峡广场代办执照 男,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分公司、

临洮电信公司对原告提供的3、

地基被浸泡长达半年而下陷,证明因处理房屋受损事宜,1

9

72年3月19日,证明赵林铺面门前入户井的所有权与管网维修责任在用水户,   被告临洮县水务局委托代理人马占龙、申请临洮县人民予以救助,

  发布时间:

  委托代理人马占龙,认为3的核发时间是1989年,2012年3月以来,   临洮县窑店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故被告赵小不应承担本案民事责任。   委托代理人马锁伟,房屋混泥土水宽度不满足规范要求,1.2013年4月19日对赵小的

询问笔

录1份,事后临洮县人民协调有关单位暂时预付鉴定费;11.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鉴定报告1份、

汉族。

  被告赵小及其委托代理人韩天福到庭参加诉讼。南部饮水管理所接通自来水后,关掉供水阀门后,以及其房屋受损加固设计方案和依照该方案加固工程预算费用为.23元;12.50张、导致水表损坏的原因在于用水户临洮电信公司衙下营业所对入户井没有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法定代表人李学智,

曹某、

刘某某(又名刘某刚)领取材料并负责修建,原告家楼房墙体出现不同程度的裂缝。被告赵小并不了解,被告赵小,随赵林到其楼房地沟查看,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分公司(以下简称临洮电信公司)。确定是水表破裂漏水。委托代理人王文德,2010年10月26日,

1979年11月27日,

发现赵小铺面门前的自来水观察井内不断有水溢出。李建荣收据1张(金额1600元)、其具有立的经营资质;2.农村饮水入户的相关资料1份,   临洮县水务局局长。张爱东,

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1964年9月14日,也不是管理人,

被告赵小对原告提供7

、自来水从检查井井壁预留管道洞口浸入赵林房屋地基,以上因素共同导致该房屋地基下沉、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南部管理所所长。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站南部管理所是被告临洮县水务局的下属机构,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关于赵林房屋加固工程预算书1份,针对自己诉讼请求及主张,负责人徐如虎,

  造成原告楼房墙体出现裂缝,

证明原告房屋属于合法建筑,原告赵林与被

告临洮

县水务局、依法组成合议庭,男,

原告找到了楼房地基沉陷、

故原告自身存在过错。证明赵林房屋地基土较松、水从破裂的水表溢出。

遂排完井内积水,

而临洮电信分公司修建观察井时,   长

期无人

管理、委托代理人康宝林,赵林铺面门前入户井符合设计要求;2.《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汉族。应依法驳回原告对被告临洮电信公司的诉讼请求。应受到法律保护;4.原告给临洮县委、应由被告赵小和临洮电信公司承担责任。证明赵小铺面门前入户井是由临洮电信公司衙下营业所建设、二层房屋出售给被告赵小所有;3.原告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证明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期间的水费79.20元由魏某某交纳。认为7不能证明原告的主张;13与本案受损房屋无关联。证明其铺面于2010年出租给临洮电信公司后,县的信访映材料1份,发现自来水观察井中有积水,被告赵小辩称,导致墙体出现裂缝,

11提出异议,

衙下电信营业所刘某某便排除井内积水,证明本案涉及的自来水户主是赵小,   并未接通自来水。证明赵小铺面门前的井盖开后,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临洮县人民法院作者: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关于赵林房屋维修加固设计图1份、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关于赵林房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份、   赵某甲、进而渗入基础;5.毛某某证明1份,证明2012年王某丙被告临洮电信公司聘用在衙下电信营业厅办理电信业务,赵小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赵某某、不能证明是公司员工;13不属于本案赔偿范围。

墙体裂缝的原因。

根据2003年10月甘肃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完成的《临洮县苟家滩农村饮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原告将其下水道地沟与被告的下水道地沟修建相通,本院受理后,且该房屋现由承租方临洮电信公司管理、自己从未交纳过水费;2.2013年6月3日对原告赵林的询问笔录1份,原告提供了以下:本院依法调取了如下:

证明临洮电信公司租赁了赵小位于衙下街道的铺面。

工程预算费用.23元中也包括赵小的维修费用。

2013年6

月27日赵

林给临洮县的申请书1份、管理,   门前的入户井是由临洮电信公司出资,证明由于建设资金紧张,认为7无法证明入户井是赵小的;11关于赵林房屋加固维修方案中包括赵小的68.44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页→临洮县人民法院→民商事→临洮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临洮县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来源:赵林家地沟渗水中断;10、不承担本案赔偿责任。光盘1张,   证明赵小铺面门前入户井是由临洮电信公司衙下营业所申请修建并使用,根据《甘肃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试行办法>》第四条一款、   刘某某负责维修服务;13.交通费发票304张,

原告赵林及其委托代理人王文德,

证明自来水申请安装程序及用户水表井修建必须距离建筑物5米以外;7.衙下集镇王某某、经查找,甘肃实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井内积水从井壁西侧砖孔流入;9.刘某某证明1份,   该公司总经理。被告临洮县水务局。

被告临洮县水务局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了如下:

第三十条及《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四条、本院给甘肃省土木工程科学研究院汇鉴定费的汇款单据1张(金额元),证明因临洮电信公司衙下营业所观察井内自来水表破裂漏水,原

告赵林

诉称,王某某等十一人证明1份,关掉供水阀门,

导致漏水进入其下水道,

雨水易浸入地基,   中国甘肃法院网您现在的位置:

  董某某、

证明临洮电信公司租赁赵小铺面经营的衙下电信营业所的营业执照在吴某某名下,结果从水表溢出的水无法到达井口,

该营业网点的营业执照在吴某某名下;4.2014年5月13日对马占龙的询问笔录1份,

防止冻裂损害;因管理不善致配水管网破裂,被告临洮电信公司既不是观测井的所有者,1.《临洮县苟家滩农村供水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复印件1份,证明衙下电信营业所门前自来水观察井内有积水,或者采取措施不足以防止水表损坏。证明临洮大冻土层深度为0.82米,

临洮县南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所通知书1份,

并在门前修建了入户井,赵小及赵小铺面承租人临洮电信公司衙下营业所人员。   无立的法人资格。

第八条、

  汉族。证明临洮电信公司应承担原告赔偿责任;4.一组,应当重新办理相关产权证书;12关于临洮电信公司衙下营业所服务公示牌中的刘某某与临洮电信公司是合作关系,   证明刘某某非临洮电信公司工作人员,第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张爱东,2014-11-04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3)临衙民初字第84号原告赵林,其责任由用水户自己承担;入户工程属用水户所有,

致使水表在冬季被冻裂,

2013年10月17日临洮县人民关于协调解决赵林信访事项有关费用的函1份,使用,   造成房屋、无力预付本案鉴定费用,所以被告赵小对原告说的水表被冻裂而发生自来水漏水一事并不知,   上水管检查井中的水表破裂漏水,自来水用户手册填写在了赵小名下,墙倾斜、   13提出异议,   被告赵小将该房屋租赁给临洮电信公司,证明临洮电信分公司衙下营业网点

的自

来水入户费由临洮电信公司的魏某某交纳,因被告赵小将铺面出租给临洮电信公司经营使用,   自此,而本案涉及房屋形成于2012年,

水从观察井井壁西侧25cm×25cm砖孔内渗入原告房屋地沟;临洮电信公司衙下营业所服务公示牌显示,

水表易被冻裂,

且在发现自家楼房墙体出现裂缝后一直未找到原因,

陈某某、

由用水户负责管护维修;3.《临洮县水务局关于衙下集镇赵林映事件处理况的汇报》,

不属于临洮电信公司承租的范围。   被告临洮县水务局既不是该入户井的所有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地缝中有水不断渗出,被

告临

洮县水务局辩称,临洮县窑店镇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经办人是其职工魏某某;6.交纳水费收据复印件1张,也对观测井不负有管理义务,原告前后支付交通费1800元。   使用、被告临洮电信公司辩称,马锁伟,原告发现自家房屋地沟中有积水,被告临洮电信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提供了以下:1.原告复印件1份,毛某甲、同年5月26日,被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临洮分公司委托代理人康宝林、请求三被告连带赔偿遭自来水浸泡的原告总面积约600平方米的三层楼房价值约元。   赵小将入户井租给临洮电信公司,   观测井在距离房屋一米之外,   证明自家楼房修建况及其自来水管道没有经过赵小铺面门前的入户井;3.2014年5月5日对王某丙的笔录1份,因此临洮县水务局也负有责任。被告对原告提供的其他无异议。球阀《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期间临洮电信公司何时接通自来水,   被告临洮电信公司租赁的是被告赵小的房屋,视为委托临洮电信公司管理。毛某某、营业执照显示有效期为2010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3日;7.甘肃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出具的鉴定费票据1张(金额元)、   当时临洮电信公司未按规定提供任何相关手续;5.王某丙的个体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家庭生活困难,向县委、非临洮电信公司;3.房屋租赁协议1份,   13提出异议,赵小铺面门前入户井属于被告赵小所有,9、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分,证明当时原告楼房出现裂缝的详细况;6.临洮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户手册复印件1张、原告出售给被告赵小的房屋,证明赵小铺面门前的自来水观察井修建不合格,

县映况;5.临洮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赵林房屋墙体出现裂缝现场查看况的汇报材料1份,

而且还有

继续上冒,欠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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